发布时间:2010-10-12 13:47:34
小区里污水汇聚成了一个小水坑。
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友好花园二期共14栋楼,东南靠一号立井,北临苏州路东大街,西面是南湖北路。2008年4月起,这个小区原来的物业公司退出,一年过去了,小区一直没有新的物业公司能进驻。原因在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迟迟未能成立,没有业委会,就没法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没有物业公司,没人管理的小区环境长时间处于脏、乱、差的境地。
治安、用水、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困扰着这个小区的875户居民。他们不禁发问:这样下去,我们怎么生活?一个业主委员会,为何这般“难产”?
而业主委员缺失、难产并非友好花园二期的独有现象。3月24日,本报就曾报道过乌鲁木齐锦苑小区成立新业主委员会的一波三折。据统计,新疆80%以上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物业管理公司依然独霸各小区物业管理的发言权。
文/记者肖君图/记者卢玉明
没有大门的小区
4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友好花园二期,不一会儿便围过来十几位中老年居民,七嘴八舌地说起因为没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业主们遇到的麻烦事。
70岁的王老先生退休后将养老居所买到了这个小区,原本想着这个依山建的小区有山,有草地,生活应该会很惬意。但事与愿违:“哪像个小区的样子,完全是个自由市场。没有路灯,没有健身器材,出来还要带张报纸当‘坐凳’。小区甚至连大门都没有,一到晚上,小偷就开始在小区里‘巡逻’,有几十户人家都被偷过,小偷不管见着什么都偷,楼里的总水阀、电表箱上的盖子、报箱上的铁锁都难以幸免。更气愤的是,有一个身体残疾的老太太每天在小区里辛辛苦苦地捡拾垃圾,刚攒了一堆就被小偷背走了。住在这里感觉人身安全没有保障,连觉都睡不踏实。”
一位姓陈的先生拉着记者走到7号楼后,指着一个臭水坑说:“污水流了一个冬天,冬天结了冰闻不到臭味,现在天气热了,你闻闻,味道熏得人头疼!时间长了,能不把楼房泡塌吗?”他说,污水流不出去的原因是,9号楼西头的一处下水管道堵塞了。
有臭味的楼房不止这一处。在10号楼前,一小股污水从高处向低处流去,在9号楼东南角处汇聚成了一个小水坑。
另一位俞先生指着9号楼一处拐角上破损的墙体说:“小区里到处是陡坡,冬天也没人扫雪,一辆垃圾车一头撞到了这个拐角上,幸好人没事。坡两边也没个栏杆什么的,有的老人只好坐个纸壳子往下滑。”
虽然有两个保洁员打扫卫生,但小区里烂纸片、塑料袋还是随风起舞,大堆的装修垃圾随处可见。摆放着的垃圾箱,均是一个个低矮破烂的铁皮桶。一位女士说:“我现在只有一个奢望,能有人把卫生打扫干净。”
除了治安、卫生,让居民们头疼的还有用水。陈先生说:“从住进来,水就没有正常过。这一个月来,天天白天停水。每天早上要是不接几桶水备着,就没法做饭洗东西。”
如果说这些中老年居民说出了他们的心声,那么友好花园二期业主群上的热帖则写出了更多年轻人、上班族的心声。
2007年底,一位业主在互联网上成立了友好花园二期业主群,很快人数突破170人。论坛中的一大热门版块就是“业主委员板块”,年轻的业主们在抱怨当初“脑子坏了”买到这个小区时,也频频呼吁成立业委会。
居民们已经多次反映到城市管理热线12319、市长专线办等,曾经也上过乌鲁木齐电视台《大事小事》节目,但至今还是没有大的改观。
物业缘何要撤出
2008年4月之前,友好花园二期的物业由新疆友好集团房地产公司的物业公司来承担。物业撤出的原因不外乎两个字:利益。
对于交钱享受物业服务的居民来说,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更好地为其服务,居民当然不会乐意。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如果不能赢利,公司也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居民说,小区业主从2006年底入住以来,业主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纠纷不断。围着记者,业主们对此也各有各的说法。
“作为一名普通的业主,我相信我们的住户本都是善良之人,无意去和开发商或是物业公司交恶。但是,一定有一些导火索,导致双方难以合作下去。”
“当时物业公司是建设单位指定的,交房时,物业公司强制业主签定物业合同,搭车收费,不交费就不给钥匙,这点大多数业主都认了。”
“业主入住后,遇到停水、停电、停暧、保安以及房屋质量问题时给物业反映,他们总是推到房产公司维修部门,给个打不通的电话号码。偶尔有打通的电话,维修部门态度不好不说,总是和物业踢皮球。”
“当时卫生虽然有人打扫,可能是清洁人员不够多,卫生状况不能让人满意,只扫大路,而且从不洒水。单元楼梯也不打扫。小区保安也不负责,外人随便进入小区,常有人丢东西。
强行收取停车费,我查过,收取停车费要经过业主同意,这笔费用应该归业委会支配,后来大多数车主不交了。”
“物业公司的一些工作人员多次对业主说他们就是收钱的。当时他们只为小区业主收取水电暖及停车费,只进行了不合格的卫生和保安工作。”
“物业公司从没尽到帮业主反映并督促房产公司维修部门来解决问题的义务。”
代表友好房地产负责友好花园二期小区业委会筹备工作的禾维东说,当时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物业公司是服务系统,但部分业主认为像抓小偷这样的事也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此外还有打扫卫生和维修、收费上的原因,加上有的业主也在中间煽风点火。最终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利润,只好撤出。
业委会搁浅一年
根据现行规定,成立业委会必须由业主发起组成委员会筹备组,需要准备十余种不同的文件,并负责做好召开业主大会的前期组织准备工作。其中,筹备组必须向审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这需要提供产权清册、小区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批准文件等,而这些文件均掌握在开发商手中。
2008年7月,在友好花园二期业主群里,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宜再次被大家所关注。当年9月,业委会筹备小组正式亮相,但不料很快陷入僵局。
第一次业委会筹备小组成员之一的周先生说:“成立业委会,首先要过开发商这一关。当时开发商要求在双休日两天内业主前来投票,但因为小区一些业主出租了房屋,并不在这儿居住,非业主无权投票,加上投票时间太短,开发商说我们的票数不过半,不了了之。”
长时间为小区居民奔波的杨老先生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也可以抛开开发商,自行选举成立业委会。但是我们担心,如果那样可以实行,开发商会不会承诺给业主委员会提供不少于小区建筑面积3%的办公场所,还有不少于4%的物业公司用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筹备小组成员说:“原来热情很高的,在长达1年时间的消磨后,差不多消失殆尽。感觉大家浑身是劲,却没地方使,也使不到点子上。真的是太难了,我为此搭进去多少时间和精力已经无法计算了,却发现离成功越来越远。”
代表房产开发商一方进入小区业委员筹备组的禾维东这样说:“成立业委会要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去年9月份我们开了筹备会后,把当时筹备组名单等都上报到社区了,但社区没有通过。”
至于将来要由开发商提供的办公场地,他说:“这个业主不用担心,我们1号楼、4号楼底下的房子都空着呢,就是专门留下的。我们也希望尽快成立业委会后招投标找来新的物业公司。但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后,业主们要补交从2008年4月以来的相关费用,这一点,不知道业主们会不会同意?”
对此,新跃社区的韩主任说:“街道办和居委会作为第三方,不能牵头为小区成立业委会,我们只能协助。友好花园二期当时的筹备小组不符合法律规定,能够有意识发起的业主太少,每次只有三四十人,加上筹备组一些工作人员并不是业主本人,致使这次筹备搁浅。”
居委会代行职能
乌鲁木齐百丰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勇律师认为,居委会是拥有明确法律地位的自治组织,居民遇到问题可以向居委会反映,任何个人权益受到侵害都有权利要求居委会帮助解决,目前未能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就应该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允许居委会代行业主大会的部分职能,从而拓宽业主维权的渠道。
业主在身份上都具有两重性,相对物业公司而言他们是业主,但相对居委会而言他们又是居民。居民和业主在概念范围上又不完全相同,前者不再包括业主概念中的开发商在内,因此,居委会在替居民维权的过程中就更有可能体现出公平公正。
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友好花园二期已有超过60%的居民入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已经成熟。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在选举业委会成员时,业主不一定非要到现场进行投票,可以通过电话征求业主的意见,以使这个小区的业委会尽快成立,消除没有业委会、没有物业公司带来的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水磨沟区信访局一位负责人说,对于友好花园二期业主反映的问题,他们将继续与南湖北路街道办和新跃社区联系协调。目前小区频频停水是因为小区地势较高需要二次供水,而目前小区只有一台泵机,开发商已经答应再增加一台二次供水的泵机,解决停水的问题。
八成小区无业委会
业委会成立难,这是个普遍性的问题。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尽管住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市民越来越多,但真正拥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却很少,目前新疆大约有八成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
这位工作人员说,《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使业主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实现。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的居民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究其原因主要有业主、开发商、政府部门等多方面的问题。
据了解,由于有的小区开发商不积极配合,成立业委会出现无人牵头的局面。有的开发商因为一直拖欠物业维修基金,或建筑质量有问题等,自以为小区可以自建自管,既可以肥水不流外人田,也可以为自己遮丑,所以会阻挠成立业委会。
此外,还有小区的业主在各自利益的考虑下,意见难以统一,业主大会难召开。加上业委会的成立在法律规定上也比较繁琐,这些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业委会“胎死腹中”。
新跃社区韩主任说,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首要的问题就是业主要对小区内的事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齐心协力,避免出现意见分歧,在此前提下,业委会才有望尽快成立。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说,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要由开发商或物管公司牵头组织,这是因为小区之内的广大业主之间并不熟悉,也缺少联系,因而必须强制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出面牵头。但是,如果业主有能力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开发商提出放弃权利的,业主无须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协助也可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