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1-15 13:39:38
为切实抓好我村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进一步美化城乡水环境,提升人居生活质量,促落实村河道长效保洁工作。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全面开展以清除水葫芦为重点的水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村河道实施专项整治,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实行长效保洁,使全村水环境能在短期内得到全面改观,并结合河道疏浚工作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针对我村河道的现状,采取先组织专项整治再进行长效保洁的措施,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1、实施河道专项整治。以各片区负责人,突击对全村相关河道、水域开展清除水葫芦等漂浮物工作,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2、实行河道保洁责任制。在清除水葫芦等漂浮物的基础上,在主要河道口设置拦污栅,组织河道保洁专业队伍,确定河道保洁人员,做到定人员、定河道、定责任、定报酬,全面落实河道保洁责任制。同时,要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制止向河道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达到治标治本,长效管理。
三、实施步骤
(二)专项整治阶段:3月27日—4月20日
1、根据确定的方案,组织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全面发动,充实人员、增加保洁船只,确保所涉村河道水葫芦等漂浮物得到全面清除。
2、在河道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对计划内河道的疏浚。对已列入年度疏浚计划的内港河道,从实际出发确定清除河面水葫芦的方案。
3、在河道专项整治期间,村河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片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报,对薄弱环节抓好督查和整改。
(三)专项整治验收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按镇专项整治办要求,整治标准,河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验收合格的按规定享受政策补助。
(四)长效保洁阶段:5月份开始
在专项整治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从5月份开始,按片区管理的原则,及时组建保洁队伍,全面启动长效保洁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的领导,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组员按片区,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等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简报、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宣传实施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河道保洁意识。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河道整治和保洁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做到责任、人员、资金三落实,按各个河道安排好河道保洁员,并配备保洁监督员。对边界河道的保洁工作,要顾全大局,加强协调,杜绝推诿扯皮。
4、加强检查,严格考核。按照《西塘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由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季组织1-3次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对河道长效保洁实行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相挂钩;得61-90分的,按分值折算成相应的百分率进行发放,91分以上的,按100%进行发放报酬;对考核不合格的扣除一定报酬。对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有关单位、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和保洁员,进行通报批评。
红菱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