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生活中,家政服务员已经成为城市家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员。家政服务员为那些在投身社会工作、创立事业的同时,保持和提高自己家庭生活质量的人们解决了后顾之忧,也为那些离开土地、进城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了一条出路。然而,能否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家政服务作为一种新的职业,有它特定的职业道德规范。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颁布的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里明确规定:家政服务员是“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家政服务员的道德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
1、家政服务员要处理好与家政职业的关系,应做到爱岗敬业。
2、家政服务员要处理好与用户的关系,要诚实守信、办事公道。
3、家政服务员要处理好与社会的关系,要有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
二、职业修养:
1、 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德。
2、 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3、 守时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好学、精益求精。
4、 尊重用户、热情和蔼、忠诚本分。
三、职业守则:
1、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明确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
2、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朴素作风,做到爱岗爱业;
3、不得泄露雇主的私人秘密和有关家庭信息,使消费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问题;
4、要尊重消费者的生活习惯,不干预雇主的私生活;
5、不得擅自引领他人进入雇主家中;
6、要保守雇主的隐私,不得泄露雇主及其亲友的家庭和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信箱及其他私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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